牛!昆明某项目交房,业主不得投诉,否则要赔钱?!

昆明楼市深度报道 2022-01-14 1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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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稿

昆明实地花鹤翎业主投稿

本文所有资料来源于业主爆料

据悉,该项目逾期1年交房,但是交付现场不尽如人意。

小区主入口道路未铺好、小区入口绿化未开展、小区入户门未安装门禁系统、小区监控未完成、入户门电子门锁损坏、阳台外墙损坏质量差、入户门损坏、地下车库一片狼藉、消防箱裸露无消防器材、电梯口做工粗糙未包边、小区绿化树木枯萎退化、景观干涸等。

放图,直观来看交付现场。

(全部图片来源业主实拍)

一、交付材料未公示

据业主爆料称,交付现场仅在角落不显眼位置公示了“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对于物业费等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未进行公示。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未展示和公示。

二、附加合同变更交付条件

强制购房者签署补充协议,降低交付条件。

开发商以附加合同形式更改交付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取得房屋测绘报3、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4、住宅质量保证书”变更为“五方验收”少有交付条件。

原云南省住建、工商部门共同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为: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取得房屋测绘报告;3、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4、住宅质量保证书。

而出卖人通过额外签署补充协议,附件十一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变更为:出卖人取得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该条件为该商品房交付的少有条件。买受人同意以此条件接受该商品房交付,不向出卖人主张其它任何交付要求及责任。

(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协议中的“五方验收”给予了开发商极大的“自由”,主要针对的是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这种验收无法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消防、水电等交付标准,大部分开发商以此附加合同,来规避逾期交房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该项目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付,目前逾期1年交付,在交付现场,开发商要求业主签署补充协议才可以接房。

而在这个补充协议中,业主们发现不仅时间与政府免责期不一致,甚至还要求签署协议后不得投诉、不得泄密等条款。

一、逾期赔偿变成车位款抵扣

据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实地花鹤翎项目一期延期交付未收集到政府关于疫情免责期限的明确界定相关文件,故免责期按照31天计算。但在交付现场,开发商要求购房签署85天的免责期。

(政府留言板关于免责期的回复)

(交房问题协议书)

除了免责期延长,补偿款也不是那么容易取得。

已接房业主称,开发商需向业主支付的逾期赔偿款项,只能抵扣车位购置款或是抵扣物业费。(经业主计算,赔偿款抵扣物业费最长可达8年时间,但抵扣物业费仅为口头协议,没有开发商、物业、业主之间的三方书面协议。

二、多条免责条规

对于交付补充协议,除了免责期的延长,还有一条更需要注意的条规。

“乙方不得再就该商品房逾期交房等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交付问题主张违约责任,不得组织或参加群体性事件、不得自行进入甲方工地、不得再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等进行投诉等。”

“任何一方的不正当使用或泄露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交房问题协议书)

据业主爆料,在交付前,该项目还企图以以售卖车位的形式筹集资金。

并且“优先对购买车位业主进行房屋交付。”

(车位优惠文件)

在“车位优惠公告”里面可以看到,开发商称,如认购400组将全面启动一期交付工作。但是整个一期项目也就只有808套,这意味着需要一半的业主购买车位才可以交付。

这项文件推出后,遭到业主的强烈反对,随后不了了之。

目前已经接房的购房者仍未获得购房发票,无法缴纳契税,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业主咨询物业回复称,“春节前暂时不办理发票开具事项”。但血拼姐致电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春节前工作日正常工作。

最后,二期何时能交付依然遥遥无期。据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图片,工地已形成积水,项目也处于停工状态。

(2期工地现状)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