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2020年昆明楼市大事件,政策全盘点!

昆明楼市深度报道 2021-01-10 1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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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系列之政策篇!

2020年可谓是跌宕起伏的一年,从年初疫情导致市场停摆到后来楼市回暖复苏,企业在想办法自救的同时,政府也在疫情期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和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2-4月为政策多发期,昆明市政府印发超过7次应对疫情的有关通知,多达几十条措施涉及房产,从税收融资审批等方面减轻房企压力。与此同时,各区也纷纷参与救市行动,出台了更加具体化的措施。

后疫情期间,刺激消费成为主要目标,新政多次涉及公积金落户限制人才引进等方面,目的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当然,为了房地产行业健康长效运行,装修监管预售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新政也随之而出,既是维护了购房者权益,也是为了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本文就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年里昆明都出台了哪些具体措施,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1.疫情下的救市政策

安宁市吹响救市号角 10条稳经济措施措施涉及房地产

2月8日,安宁市率先出击,印发《安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其中包括3个方面、1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包括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缓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税款等。被认为是“昆明全市范围内排名前列针对地产行业的具有强烈救市意味的政策“,给其他各区起到表率和启示作用。

西山区重磅补贴 奖励开发企业稳增长资金

2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的意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商品房销售面积,年终按照实际上报基数以每1万平方米兑现2万元的标准兑付房地产业稳增长资金。此举相当于政府出资补贴房企,把房企去库存作为主要任务,相比其他地区,西山区的措施则更加具体和“实在”,救市意味更明显。

昆明市政府密集出新政 促复工稳经济

2-4月期间,昆明市政府多次印发应对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公告和倡议书,主要从延迟复工、优化商品房预售审批、减免减缓企业税收、放宽费用缴纳权限、合理确定工程周期等几个方面减轻房企资金压力,并鼓励房企开启线上卖房

对于购房者,3月13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支持政策通告,2月-6月,住房公积金可申请缓缴;公积金租房月提取额提高到每户每月1800元等。

此外官渡区、五华区、经开区、晋宁区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来稳定片区经济运行,政策涉及各行各业,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均有提及,多涉及租房。

2.促销费 利好购房者

引进优质人才 取消落户限制

4月8日,云南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

4月28日,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明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印发,省外高校生到昆就业租房有补贴、“落户零门槛”7月17日,《昆明市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发布,不但斥资1.2亿元建设人才公寓,先进人才在昆明片区内购房,还可获得600万元安家费。另外成功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也可申请引才奖励。

取消落户限制,是改善营商环境的最重要一步,有利于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配置,尤其是为吸引优质投资创造条件。

放宽贷款条件 落实公积金使用

4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放宽了贷款限制,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购房需求。

而后7月22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工作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的通告》。从8月1日起,昆明市主城区新建商品房未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贷款

意味着今后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签署完购房合同后,主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才能顺利获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另一个角度,也可以防止“一房二卖”,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主城区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

2020前期年分别在不动产登记盘龙金星办证点、交三桥办证点、五华华尔贝办证点和经开区自贸大厅窗口对“同城通办”工作进行了试行,自12月25日起在主城区推行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办事企业和群众可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就便选择申报登记办证点,降低了办证的时间成本的同时,也为后继企业和群众抵押融资、加速资金融通,以及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3.多维监管 约束房企

把关精装房 住建部全程监管5月18日,昆明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昆明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自6月1日起,各县市区的住建部门要对新建商品房全装修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备受诟病的”惊装房“有望得到解决,但监管还处在试行阶段,肯定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和改进。

预防烂尾楼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12月1日,昆明市政府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及三个高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均进行监督管理。《通知》主要为了规范昆明房地产预售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预防楼盘烂尾,动态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购入期房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更小。

物业费收费标准明确

11月2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新规对住房物业管理费等14项收费标准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了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规定: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较高1.38元/平方米/月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较高1.8元/平方米/月,为购房者在面对该类纠纷维权时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4.关于城市建设的其他好消息

加快嵩明撤县设市 宜良、富民融入主城发展

6月,省委、省政府联发文件,加速推进嵩明撤县设市,宜良、富民要和主城融合发展,缩短周边地区与主城距离,增强区域竞争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大的发展机遇。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6月4日,昆明公租房公司对《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禁止转租转借公租房”较新政策进行解读,条例对中介机构和承租人的转租转借行为都进行了约束并明确相关处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租赁市场。

城市更新改造行动计划出台

9月25日,昆明编制了《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行动计划》,梳理出全市395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既是对政府改造工作推进的考验,也需要房企和社会的积极参与。

二环外可“商改住”

12月,昆明市政府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商业和办公用房改为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规定昆明二环以外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在建或已建成的商业和办公用房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就当下来看,一方面能对商业商办产品去库存、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带来利好,另一方面也给租房提供了更多选择,间接降低租房居住成本。长远来看,或可缓解城市商业库存积压和住房供需矛盾。

在魔幻的2020年,昆明楼市政策随着疫情影响整体呈现前松后收,最后归于常态的趋势,同样,昆明楼市虽有波动,但也及时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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