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次低于企业贷款利率

搜狐焦点昆明站 2024-04-16 16: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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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会在每个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披露3月、6月、9月、12月的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情况,包括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个部分,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还公布其中的…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下行成效显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3月新发放贷款利率持续降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贷款利率下行更多,既激发了企业居民信贷需求,也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企业居民利息负担进一步减轻。

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3月份新发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75%,比上月低1个基点,比上年同期低22个基点;新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71%,比上月低15个基点,比上年同期低46个基点,均处于历史低位。目前5年期以上LPR报价为3.95%。

上述数据意味着新发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有记录以来首次低于新发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而随着近期越来越多的城市取消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未来新发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有望进一步降低。

贷款利率不仅是商业银行对风险的定价,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调控思路:引导信贷流向何处。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背景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仍是重要目标。

个人房贷利率首次低于企业贷款利率

央行会在每个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披露3月、6月、9月、12月的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情况,包括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个部分,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还公布其中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情况(2020年6月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历史数据显示,自2019年6月以来(前4期为记者通过同比数据测算),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始终低于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过,今年3月二者分别为3.75%、3.71%,即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首次高于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同时,从自身趋势看,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绝大部分时间为稳定下降的趋势,而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则有一定的波动性,在2021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行。

历史信息显示,央行在2019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披露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此前该名称为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央行表示,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原有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含一般贷款、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的基础上,增加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实体经济部门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的成本。

在2020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首次披露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大背景是2019年8月,央行进行了LPR改革。报告显示,6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4%,比上年12月下降0.48个百分点,明显超过同期LPR降幅,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2019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还披露,2019年初至7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5.30%附近波动,LPR改革后贷款利率下降明显,12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2%,较LPR改革前的7月下降0.2个百分点,为2017年第二季度以来最低点,降幅明显超过LPR降幅,反映LPR改革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贷款市场竞争性、促进贷款利率下行的作用正在发挥。

市场与政策环境均利于房贷利率再下行

当前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首次低于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不无关系。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较2022年下降8.5%,商品房销售额下降6.5%;今年前2个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0.5%,新建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29.3%。

个人住房市场疲软的情况,在六大行2023年财报上有明显的体现。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23年末六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较2022年末减少约5300亿元,仅邮储银行有所增加,即五大行减少额更多。

央行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居民中长期贷款增加9750亿元,2021年、2022年、2023年一季度居民中长期贷款额增加分别为1.98万亿元、1.07万亿元、9442亿元。

在当前环境下,商业银行还需要继续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投放,支持居民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建设银行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会进一步强化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的服务特色,一是进一步优化按揭贷款的线上化流程,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的个贷服务,三是做好发达县域农民自建房的个人贷款支持。

与此同时,政策层面也给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留出了较大的空间。《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LPR-20bp)。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余、九江、青岛、南昌、烟台、赣州、潮州、汕尾、济宁、福州等城市宣布自4月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预计未来新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还有望进一步下降。“随着房价的持续调整,多数城市将根据《通知》调整房贷利率下限,带动百城房贷利率进一步下行,同时按揭成本的下降有助于激发部分购房需求,有利市场逐渐企稳修复。”国金证券表示。

(作者:李愿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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