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302个工程性烂尾项目已基本盘活122个

搜狐焦点昆明站 2021-05-14 09: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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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新增化解10个项目,其中昆明2个

5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民生保障专题发布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四五”将努力实现

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介绍,就业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7.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4.03%以内。全省农村劳动力到2020年已实现转移就业1515.52万人,比疫情前的2019年还多290多万人。今年,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已经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1.6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4万人,创下历史新高,务工性收入从月均2761元增加到3526元。

社会保障方面,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党的十八大前的2511.23万人增加到2020年底的3151.52万人,增幅25.5%;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519.26万人增加到806.2万人,增幅55.26%,基本实现各类人群全覆盖。

杨榆坚介绍,“十四五”时期,要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万人,确保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力争“十四五”期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再增加70万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

同时,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促进人才与云南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 

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重点实施“人社智慧化建设、能力专业化建设、事项标准化建设、内容品牌化建设”四项任务,打造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省民政厅

年均有462万困难群众

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将生活有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人员进行临时救助,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向606.5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补贴2.6亿元。

围绕“困有所帮”,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全省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不低于7920元、4770元,较2012年增长129.17%、175.56%;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58元,较2012年增长7.25倍;2012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金达790.49亿元,年均有462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7万人次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至2021年一季度,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4.57亿元,年均惠及70余万残疾人。

围绕“幼有所育”,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2.57亿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等,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等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980元和1280元。

围绕“逝有所安”,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大理等地的部分县(市、区)将惠民补助范围扩大到全体居民,补助标准3000元以上。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8.59亿元,州市县级财政投入约60亿元,共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1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551个,经营性公墓86个。129个县(市、区)划定和调整火葬区,覆盖人口、国土面积分别占79.47%、64.97%,截至2020年底,全省平均火化率达54.89%,比2011年末提高了29.11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间,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调整优化农村低保按“单人户”施保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救助“渐退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今年计划实施2963个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张绍稳介绍,公租房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近30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113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

烂尾楼清理整治方面,据统计,截至2021年4月底,全省登记在册的302个工程性烂尾项目中,已基本盘活122个,占比为40.4%,较3月底新增化解10个项目,其中,保山市4个,昆明市2个,丽江市2个,西双版纳州2个。

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推荐申报昭通市、昆明市分别列入国家排名前列、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资金10亿元。全省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投资87.87亿元,进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33条,整治消除黑臭比例达100%,长制久清比例91%,基本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圆满完成“十三五”国家考核任务。此外,力争202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

“厕所革命”工作方面,2019年、2020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厕所革命”工作纳入十件惠民实事。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镇镇区公厕、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城镇建成区公共旱厕基本消除,基本解决公共厕所数量不充足、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昆明市主城区达到8座/平方公里,全省县(市、区)公共厕所达到5座/平方公里,乡镇镇区达到2座/平方公里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有8.46万座公厕实现了管理达标,有3.01万座公厕录入了“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平台。目前,基本实现了公共厕所电子地图、位置查询、信息服务、游客满意度评价等便捷查询和动态管理,大家通过手机查询立即就能找到就近公厕信息,真正让人民群众“方便”更方便了。

2019年、2020年申报争取到位相关资金69.47亿元;建立政府与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引导管线单位参与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赞助2.03亿元、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4.7亿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317.57亿元的24%。2019年、2020年度全省完成3592个小区共28.68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计划再实施296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惠及19.98万户城镇居民。

省医保局

预付疫苗采购资金18亿元

确保做到“钱等苗”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艳君介绍,抗击新冠疫情方面,2020年云南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对疑似和确诊病人实施免费治疗,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发挥了医保“定心丸”作用。全省累计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2404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096万元,医保支付986万元;减征缓缴职工医保费28.63亿元,全力服务云南“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今年以来,全省医保系统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经费及时、足额供给。2021年2月11日,省医保局排名前列时间向疫苗采购机构垫付3.87亿元,目前,共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疫苗采购资金18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全程做到“钱等苗”。

医保扶贫方面,目前,全省756.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看病就医“一站式”结算,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9.45%。有效解决困难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参保群众待遇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8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6.94%,城乡居民达73.33%,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可控,制度运行平稳可持续。

先后开展14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较高降幅达98.38%,平均降价60%左右,预计全省每年节约采购资金30亿元,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全省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79万家,追回医保基金6.83亿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465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目前,云南省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已实现与全国各省(区、市)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与26个省(区、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截至2021年3月底,省内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13159家,省内已实现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和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等费用的直接结算,累计结算19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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