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发春之眼商业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公示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03-15 14: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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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云南俊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名称: 春之眼商业中心【盘国用(2014)第00062号 盘国用(2014)第00063号】 用地位置: 北京路与金碧路交叉口 规划依据: 2015年第9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盘龙区“春之眼”商业中心规 划设计方案调整》会议决定 项目简介 东风广场兴仁街片区C

申请人:云南俊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名称: 春之眼商业中心【盘国用(2014)第00062号 盘国用(2014)第00063号】

用地位置: 北京路与金碧路交叉口

规划依据: 2015年第9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盘龙区“春之眼”商业中心规

划设计方案调整》会议决定

项目简介

东风广场兴仁街片区CBD项目南地块(春之眼商业中心)于2013年5月7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13)0088号)。因轨道6号线值机大厅建设影响,春之眼项目用地规模减少,在维持原出让容积率的条件下,适当降低了建筑高度,减少了总建筑面积,重新调整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6年2月29日取得昆明市规划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昆规变更(20160018)号)。

规划条件指标变更情况:

总用地面积:31594.14平方米               

A1地块:用地面积18085.93平方米;B1/B2-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3.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A2地块:用地面积13508.21平方米 ;B1/B2-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3.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建筑限高555米,主体建筑高度不低于407米;机动车车位:≥1500个,非机动车车位≥5000;公寓建筑规模不大于地上建筑面积30%。    

本条件只对项目完整土地适用,只能以项目完整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及土地交易,即A1、A2地块不单独使用。    

备注:

该地块规划条件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昆明市规划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22号昆明城市展览馆三楼,联系电话:63194144(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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