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建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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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省政府公布的《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建设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其中,依托云南省排名前列人民医院和昆明医科大学排名前列、第二附属医院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力争到2025年,50%的州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水平,6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标准,基本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疾控机构人员
按每万人口1.75人比例核定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机构上,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以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其中,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昆明市设置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在其他15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设置1个中心血站,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
床位上,适度控制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5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2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4.4张(其中中医类医院0.85张),非公立医院1.8张。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适度控制保山市、楚雄州、普洱市、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床位增速;引导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丽江市床位平稳发展;支持玉溪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临沧市合理增加床位。公立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新增床位。
人力上,引导昭通市、曲靖市等11个州市提高执业(助理)医师增速;昭通市等7个州市提高注册护士增速;昆明市等6个州市提高全科医生增速。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短缺人才供给,到2025年,全省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精神科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名、8.68名。
每个州市
具备1所规范的传染病医院
加强以省、州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防治结合、医防协同。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其中,加快推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力争建成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25个边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实验室核心能力提升至州市级标准。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管理为突破口,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
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到2025年,每个州市具备1所规范的传染病医院(院区),在宣威市、镇雄县、会泽县、广南县各设置1个传染病医院(院区),其他县、市、区依托公立综合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区,并按要求设置负压病房(病区)和重症监护病房。
依托云南省排名前列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排名前列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3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作为全省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承担全省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危急重症、疑难病症
基本在省内解决
建设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办重点医院为龙头,州市办医院为骨干,县办医院为基础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推动省办重点医院扩容下沉,支持州市和县办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建好心血管病、呼吸、肿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伤、神经等更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打造集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水准临床科研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于一体的区域医疗服务高地。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努力使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实施“培优工程”,支持省办医院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跨省就医。
到2025年,14个州、市至少各有1所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基本标准要求。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引导一般乡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急救和常见病日常诊疗服务,重点打造1—2个优质特色科室,支持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
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
健全以省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其中,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组织开展重大疑难疾病、新发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协同攻关。争取国家支持建设1—3所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打造一批“旗舰”科室,建设一批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筛选推出一批中西医协同临床诊疗方案。
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其中,支持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建设,努力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妇幼健康辐射中心。
建设完善和提高20个省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州市、县两级均应设置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到2025年,全省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87名、床位达到2.5张;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分别达到8名和12名。
来源:都市时报
责编: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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