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推动昆明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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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养老服务再升级。12月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在总结昆明立法经验和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养康养融合水平、强化扶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
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今天,如何让老年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现实课题。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昆明全市60周岁以上人口为121.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4%,65周岁以上人口已达88.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49%。当前,昆明市养老服务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失能护理机构不足、医养结合不深入、居家上门服务网络薄弱等痛点堵点问题,迫切需要地方性法规整合各方面力量解决问题。
《条例》明确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结合发展的体系。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保障的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快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此外,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拓宽人员渠道。整合医疗、护理、康复等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功能完善、配套全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养老服务。
《条例》明确,支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上门提供生活起居、卫生护理、康复辅助、环境清洁、助餐、助浴、助行、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村)养老服务组织在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中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居家养老等产生的医疗和护理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全面提升老人的幸福感,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还应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有调查显示,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就是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这与我国不少老人带病生存、多病共存的现状有关,也与家庭规模越来越小、空巢老人增多的现实有关。因此,《条例》明确要提高养老服务城乡统筹水平。逐步增加养老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强化老年人生活照护,重视老年人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增强老年人精神慰藉、安全服务,提高老年人养老质量和水平。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全社会和政府各部门,既需要厘清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责任,也需要理清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市场主体的责任,需要地方法规来予以明确。说白了,养老服务关系每个人、每一个家庭。作为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面对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需求,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又能较大化满足人们养老需求的道路,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希望随着《条例》的正式执行,推动养老机构的服务日益规范,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人都拥有高质量的幸福生活,从而推动昆明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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