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调整!云南提高较低工资标准

搜狐焦点昆明站 2022-08-16 1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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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较低工资标准,五华区等一类地区月较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00元。

日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较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仍按照县级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持三类标准,其中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为一类地区,月较低工资标准从1670元提高到1900元,小时较低工资标准从15元提高到18元;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所辖县级市及市辖区、玉龙县和德钦县为二类地区,月较低工资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1750元,小时较低工资标准从14元提高到17元;其他各县为三类地区,月较低工资标准从1350元提高到1600元,小时较低工资标准从13元提高到16元。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编: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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