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香满径小区开发商被判限期交房并付违约金 开发商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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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时报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郑传菊
3月13日、26日,本报刊发两篇文章,报道了呈贡区花香满径小区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还多次涨房价,多名业主将其告上法庭一事。近日,法庭一审判决开发商限期交房并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不服,于4月26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业主维权
开发商说“卖亏了”坐地起价
自2017年6月至今,呈贡区花香满径小区的业主们为房屋问题操碎了心。业主反映,他们买房时与开发商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2017年6月交房。如今,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已过了近两年,大部分业主却仍旧未能住进自己购买的房屋里,其间还出现了多次变故。
据了解,2017年12月,文产公司在报纸上刊登“接房通知”,要求业主30天内接房,可准备接房的业主却被“堵了路”。业主姜先生说:“当时我们到小区办理接房手续时,有两辆车堵在小区接房点门口,旁边还有许多穿制服的人阻挠。开发商解释这是‘施工方阻碍交房’。”
第二次变故发生在2018年1月,开发商在一张“公告”里称,当初定价低于成本,要增收费用。业主接房需准备好8600元的配套设施费用,还有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50元/平方米的土地补偿款、194.92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税,而且产权车位每个要补收2万元。大部分业主不认同土地补偿款、土地增值税及补收的车位费,拒绝接房。在2019年3月份的采访中,有业主反映,原来250元/平方米的房屋补交费已上涨为850元/平方米了。
目前,小区3400多户业主里有两三百户不愿再等待,交钱接了房,部分业主则将开发商告上法庭。2018年9月,呈贡区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未判决。2019年3月25日,呈贡区人民法院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审理。
开发商上诉
房屋尚未竣工验收 不能交付
在2019年3月25日的庭审中,文产公司方与业主方就开发商增加的费用是否合理,房子是否符合交房标准展开激辩。
法庭上,文产公司方认为:“从法律上讲,花香满径还不具备交房条件。”文产公司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东认为:“从建设的角度来讲花香满径是基本建完,从居住使用的角度也可能没有问题。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能不能达到法定的标准,是由施工单位来说的,开发商没有这个权利。”
方东称,文产公司此前之所以安排接房是为了“应急”,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此,业主方不认同,他们认为,根据排名前列次庭审过程中文产公司提供的材料来看,涉诉的房产已经完成了五方验收,文产公司应按合同将房屋交给业主。
近日,呈贡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缪先生是此案的原告业主之一,他说:“针对车位,法院判决云南文产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付车位;针对房屋,法院判决云南文产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向原告交付房屋,支付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间的违约金900元,并承担2017年9月30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每天20元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法院一审判决后,花香满径事件并未尘埃落定。4月26日,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中称,花香满径项目的1期、3期、4期工程仅仅进行了预验收工作,并未完成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竣工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建筑法》第61条等规定,尚不能交付。
二审的判决结果会如何?排名前列批业主的判决是否适用其他业主?其他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业主又需经过哪些程序?花香满径小区的业主们期待着这一连串的问题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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