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城楼市调控再加码! !严查学区房炒作、执行二手房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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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全国多地连续发布楼市政策,涵盖限购、限价、限售、设立二手房参考价格、打击炒作学区房行为等方面。
关键词一:央行降准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释放长期资金约1万亿元。
关于此次降准,央行称这是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后的常规流动性操作,再次强调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发生改变。而降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
关键词二:二手房
自今年2月,深圳提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以来,目前已有三亚、成都、西安、上海、绍兴、无锡、东莞等多个城市推行二手住房参考价制度,将对当地二手房“限价”。
6月29日,三亚市发布《关于建立商业小区二手住宅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每月发布二手住宅成交参考价,引导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
7月8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
7月9日,上海市房管局召开“全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强调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要求以来,上海严格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7月23日,绍兴市发布《关于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的通知》,加强二手房市场监管,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7月26日,无锡市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首批选100个小区。
8月2日,东莞市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发布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
此前,多个城市出现二手房价挂牌价格混乱、中介哄抬房价、部分业主“抱团涨价”等问题,导致二手房过热;参考价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规范二手房价格虚假乱象,利于稳定二手房市场。
关键词三:学区房
7月,多个城市密集出台关于学区房的调控政策,严查炒作学区房行为。
7月8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7月12日,太原市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起,太原市将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7月13日,温州市下发《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哄抬房价行为的通知》,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房源发布管理,不得在门店、线上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
7月30日,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早在4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中央就曾点名学区房: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用产权住房的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而学区房的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学区”,与各地教育资源不均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不均衡直接相关。想长期解决学区房过热这一问题,要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以及分配不均等问题。
各地学区房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扩大,学区房概念的淡化,促使教育和住房均回归本位。
关键词四:限售
自7月以来,多城出台“限售”政策,说明了下半年热城市政策调控的导向,有助于稳定市场、秩序和预期。
7月15日,南京市发布《关于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的通知》,针对部分关注度较高的商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供应方式上市销售,申购人自报名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仅可参加一个集中供应项目的购房报名。
7月21日,衢州市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新房销售采取摇号排序制,144平米以下实行区域限售。
7月27日,济南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规范新建商品房认筹(购)行为,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认筹的户数不得超过准售房源(住宅项目不包括储藏室)的1.5倍。
7月28日,武汉市发布关于征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购房先申请购房资格,符合条件才能领到购房的“房票”,有效期60天。
8月2日,东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房。
8月9日凌晨,惠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关键词五:限购
各地除出台关于限售的举措外,也发布了新的限购政策,括对本地户籍的限购、购房将凭房票、对于各类钻政策漏洞进行打压等。将进一步丰富限购措施、堵住限购漏洞,这也将成为下半年楼市政策执行的重要特征。
7月28日,武汉市发布《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购房先申请购房资格,符合条件才能领到购房的“房票”,有效期60天。在完成公示后,一张房票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
8月5日,成都市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加强赠与管理、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排名前列,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夫妻离异的,若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房。
8月5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除对打击投机落户打新、限购端和摇号规则等进一步加码外,购房门槛提高为新落户需社保缴满2年、外地户籍需连续社保满4年。
关键词六:土地供应“两集中”
今年以来,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对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供地方式的调整,将总体降低房企参拍率,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地价,但同时对开发商的城市及市场研判能力、资金能力、整体的投资能力都有较大的挑战。
7月19日,青岛市发布《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全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00公顷。
7月29日,济南市第二批集中供地迎来挂牌,共供应76宗土地,总占地面积251.46万㎡,约3772亩。
7月30日,《青岛市市辖区第二批次住宅用地供应集中公告》发布,青岛市2021年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供应共有国有建设用地100宗,面积约5474亩,其中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79宗,面积约4480亩。
而除实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外,在土地供应面,还提出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实行现房销售等政策,以抑制地价上涨。
7月9日,深圳市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拟加大居住用地供应,降低商业比例,引导更新项目建住宅。
7月30日,宁波市决定试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制度,市区范围内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均可试行该预申请制度。
7月30日,杭州市第二批集中供地首推“竞品质”试点地块,全实行现房销售,通过竣工备案等验收手续并通过政府组织的履约监管核验后方可销售。
关键词七:规范整顿市场
为了更好的稳定市场,各地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新规,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好转。
7月21日,海南省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和宣传行为的倡议书》,表示公寓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时,一律不得使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广告信息误导购房人购房。
7月22日,住建部再提房地产调控问责机制,市场波动大的城市坚决问责。
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业内对于下半年楼市调控从严、从紧的预期,力争3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7月28日,深圳市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在限售、限购、严打学区房、二手房价格虚假乱象的背后,是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这些政策的出台,始终在围绕着“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展开,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楼市的稳定,尤其是房价的稳定依然是政策导向的重中之重。而对于房地产过热城市的调控,依然会保持一定的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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