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年查处涉旅案件3000余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4月16日公布,自2017年4月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来,全省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罚没款1.3亿元。其中,旅游部门查处涉旅案件756件,行政处罚金额1420.63万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旅游投诉大幅下降。2018年,全省通过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共受理旅游投诉780件,同比下降53%,旅游投诉在该平台上的排名从2017年的第6位下降到第21位。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次、旅游总收入同比分别上涨20%以上。
在落实“诉转案”“行转刑”等方面发力,持续以高压态势抓好市场整治工作。及时开展取消购物场所等级评定及定点购物有关工作,2017年4月14日收回了全省166家旅游定点购物等级评定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在全省推行实施了新的《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并启用电子合同管理系统;2018年9月1日起,要求接待旅游团队必须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时间和时间信息,要求所有旅游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系统,对旅游团队进行动态监管。2018年“诉转案”325件,“诉转案”率41.5%。全省“行转刑”涉旅案件共计14件,涉案人员91人,批捕47人,在押23人。
全省全面推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16个州(市)及重点旅游县(市、区)建立以政府一把手为指挥长的旅游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建立了3支执法队伍重点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30支旅游警察队伍严厉打击旅游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旅案件481件;28支市场监管部门旅游执法队伍查处涉旅案件348起;146个旅游案件巡回审判机构依法妥善快速处理涉旅诉讼案件63起;工商部门建立和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检查验收、退换货、先行赔付等制度。
建立“1+16+129+X”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自2018年10月“游云南”APP正式上线起,在平台上构建起省、州(市)、县(市、区)、企业的全域旅游投诉体系。目前,99%的投诉可以做到24小时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间6个半小时。
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不少新办法。昆明市把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同步“双推进”,建立了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立了旅游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重大违规旅游企业联合惩戒退出市场机制、旅游市场举报奖励机制等制度;丽江市在“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基础上,探索建立了“1+5+N+1”综合监管模式,推行“红黑榜”制度,建立与迪庆跨区域旅游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迪庆藏族自治州建立旅游监理中心,不仅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信息服务,还搭建了旅游市场监管平台。
今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从落实全省旅游行业“负面清单”、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查旅游行业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建立游客退货机制、全面建立“红黑榜”制度、强化旅游行业自律等7个方面入手,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升级,推动云南旅游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