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建成2351个智慧安防小区

搜狐焦点昆明站 2021-02-06 08:47:4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2月5日,第三场“新期待 新作为 为民办实事”——市两会专题对话访谈举行,本场对话主要聚焦平安法治,从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等多个角度,邀请来自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和人大代表一起讨论了相关话题,并解答了市民的疑问。

  2月5日,第三场“新期待 新作为 为民办实事”——市两会专题对话访谈举行,本场对话主要聚焦平安法治,从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等多个角度,邀请来自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和人大代表一起讨论了相关话题,并解答了市民的疑问。

  ★数读

  扫黑除恶    

  3年来昆明共打掉涉黑组织23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119个

  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723件

  27名境内境外黑恶目标逃犯全部抓捕到案

  提升安全感

  全市已经完成2351个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严打犯罪

  去年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3.9%

  盗窃机动车燃油警情同比下降99.16%

  盗窃车内物品警情同比下降45.9%

  入室盗窃警情同比下降21.64%

  盗窃电动自行车警情同比下降42.68%

  普法宣传

  “十三五”期间在全省率先组织18个行政机关1900名工作人员参与“阳光司法进机关”法治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00余场次

  打造市县两级法治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栏、图书室等阵地1532个,覆盖率达100%

  清除黑恶势力 3年来昆明打掉涉黑组织23个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郎佳介绍,2018年党中央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委、市政府树立首位意识,扫黑除恶工作为昆明市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清除黑恶势力方面,3年来昆明共打掉涉黑组织23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119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723件,加大对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的抓捕力度,27名境内境外黑恶目标逃犯全部抓捕到案。此外,“打伞破网”持续推进,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昆明还紧盯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涉黑涉恶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大行业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力度。在改善治安环境方面,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城中村人脸识别工程和娱乐服务场所人脸识别设备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市场监管、认证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整治;交通运输部门针对非法运营、超限超载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优化路域环境;生态环境部门整治固体废物处置,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卫生健康部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欺骗患者、强制消费、非法行医等乱点乱象;教育体育部门围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校园欺凌、暴力、校外培训机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人社部门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及边缘户劳动力开展稳就业工作,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切入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集中整治,集中清除了一批行业领域顽疾,有效督促了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让市民更有安全感 盗窃车内物品警情同比下降45.9%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郑山介绍,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聚焦打击惩治犯罪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昆明警方始终坚持科技兴警战略,把视频监控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推进落实。依托“雪亮工程”这一载体,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视频监控的整体覆盖率有了较大提升。去年底,昆明还出台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市居民小区全覆盖推广建设智慧安防设施,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感。目前,全市已经完成2351个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小区内部发案数特别是入室盗窃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建设智慧安防小区仅是昆明警方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感的举措之一。去年,昆明警方还抓好严打突出类案犯罪,组织开展15个打击专项行动,对高发类案件和职业化犯罪群体发起集群战役,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3.9%;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打跨境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战果连续保持全省州市排名前列名。在严打盗窃车内物品、入室盗窃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方面,昆明警方坚持以专业队伍打击职业犯罪,开展全链条精准打击,盗窃机动车燃油警情同比下降99.16%,实现此类警情、案件208天零接报;盗窃车内物品警情同比下降45.9%;入室盗窃警情同比下降21.64%;盗窃电动自行车警情同比下降42.68%。此外,昆明还持续强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托反诈中心和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加大打防力度,成功劝阻疑似诈骗电话9.5万余起,止付涉案账号1.8万个,涉及金额3.08亿元;冻结涉案账号3万余个,涉及金额7.8亿元,破案数、抓获数大幅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大幅下降。

  维护公平正义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从惩戒名单中删除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昆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6年至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13455件,审执结1012352件。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审结涉民生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功审结社会高度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巨大的“泛亚有色”案件,有序推进涉案资产处置工作,首次清退发放工作已于2月3日启动,绝大多数集资参与人已陆续收到发放的案款资金。此外,全市法院通过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构建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

  对于市民和委员代表关注的“打击老赖”话题,李志昆表示,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近年来,全市法院采取了执行曝光、信用惩戒、司法拘留、刑事处罚等一系列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专门惩治老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积极参与昆明信用体系平台的建设,将失信被执行人推送到平台,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李志昆说,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之后,也可以依法将其及时从名单中删除,做好信用恢复,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2021年,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多元司法需求。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毅介绍,“十三五”期间,市司法局重点推进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两项工作。在普法宣传上构建起了“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组织18个行政机关1900名工作人员参与“阳光司法进机关”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00余场次;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其中市县两级法治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栏、图书室等阵地1532个,覆盖率达100%。2019年,昆明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市司法局围绕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目标,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西南地区排名前列高标准、高规格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843个,覆盖率达100%;率先在全国推出排名前列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12项司法行政职能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并与“12348云南法网”“12348微信公众号”互通互融;不断升级“12348”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平台,由专业律师实行7天×24小时“全天候”接听,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年均提供法律服务事项187055件;在公共法服务平台上为低收入人群、特殊群体及其他优抚对象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对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率达100%,5年累计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7478件。切实构建了集实体平台、智慧网络平台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对于市民期待的“通过更多渠道获取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期望,目前市司法局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设了各类专版专栏和电视节目,还通过“12348云南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长期推送相关法律知识。对于市民来说,全市市、县、乡、村四级都建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均整合多项法律服务内容,群众只需进一扇门,就能获得需要的法律服务。此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客运站、商场等场所设置有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460台,为群众提供法律自助服务,群众“一扇门都不进,就可得到法律服务”。

  “十四五”期间,市司法局也将主动适应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的要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治未病,早治病”的预防作用。同时,着力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开展诉源治理,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第二道防线”作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充分发挥律师参与调解的“第三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深入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不断提高司法确认效率,引导更多的民商事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瑞莹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