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不久前,昆明市政府2008年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亲戚投靠,外来人员落户等政策。 该《意见》明确,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此项新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为众多家庭打开落户昆明城市的绿色通道,通过购房让一家三口的户籍安排得到一次性解决,使人们办理户籍迁调的方便性和效率大为提升。 传播城市生活“金色梦想” 为使希望落户昆明的家庭更清楚地了解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更方便地选择落户昆明的居住地,金色俊园(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