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和中介将法进行查处

深圳特区报 2018-03-06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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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为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今年1月起,市住建局联合市规划国土委推出六项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为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今年1月起,市住建局联合市规划国土委推出六项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措施1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加强对10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的管理和考核,监督受托银行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措施2 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收到职工递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工作,市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完成受理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

措施3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及时受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措施4 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市场监管,要求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项目销售现场对外公示。

措施5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12345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向市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市公积金中心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市规划国土委进行查处。

措施6 从2018年1月起,市住建局和市规划国土委已联合开展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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