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证先锋》教我:占了别人的房子不用还?!

昆明楼市深度报道 2020-05-20 12:04:1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学到了,快删...

我知道你们点进来就是想要看空手套白狼,

直接看第三段,要致富看刑法

中国楼市三大未解之谜。

房价还会涨吗?房子被谁买走了?为何我还没房?

较新发布全国户均1.5套房,然而没买房的人还大有人在,其实这就是说明房屋只掌握在一部人手中。

据2018年国家电网数据调查,2018年中国农村房屋空置率在14%左右,三四线城市为13.9%,一二线城市平均为11.9%。然而随后又发文表示电网数据与空置率无关系,目前“没有准确官方定义”……

虽然空置率并没有准确的数据,但这的确是判断楼市泡沫的一个风向标。

许多国家为了保障资源不浪费,对空置土地、空置房屋都有一定的“惩罚”。

随着中国步入存量房时代,空置房的增长,许多“空手套白狼”的故事也浮现在人们视野中。

“租房20年房子归租户所有?!”

“买房空置被侵占,求诉无门?”

“无主房屋,可以合法拥有?”

今天是小狐的科普时间,让我们来看一看那些“空置房”将面临的问题,无人问津,就真的可以归租户所有吗?

近期,“女子时隔28年突然想起在深圳买了套房,竟然被陌生人入住”的新闻上了热搜。

深圳张女士1992年花33万元全款购置一套位于宝安华天花园的144㎡房子,然而在付款后,张女士因为工作调动先后到上海和国外,后续并未跟进办理房产证。

直到近期,张女士突然想起这套时隔28年的房产,结果发现当初的房子里竟然住了人,而如今该房屋的市值已高达600万元。据目前跟进新闻来看,房屋所有权的进展不太乐观,“现住户”电话关机处于半失联状态。

张女士因未办理房产证,而曾经的小区开发商已经被收购,目前由于事情较久远,资料核实等材料办理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这个故事在原房主已经能提供购房合同和证据证人的情况下,如果能成功办取房产证,“现住户”或会涉嫌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显然,不论住了多久,是别人的还是别人的,百度上随便一搜,做“白日梦”的人还不少...

(想的挺美的人还不少)

但真的有长时间“侵占”他人房屋获得产权的例子吗?还真有...

香港法律中有个概念叫做,逆权侵占(英文:adverse possession)。

小狐最早知道这个法律概念来源于电视剧《法证先锋③》三大租客误杀包租公,企图侵占房屋成为新业主...

逆权侵占是指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非业主持续占用他人房产超过一定的法定时限后,该占用者可以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新业主,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听起来是不是打开了财富之路“新大门”?

只要有机会找到一套空置房,搬进去熬过一定年限就可以据为己有。(还买什么房啊!)

但是需要达成逆权侵占的条件非常严格:

1.占有者要有获得所有权的意图;(如上锁,改成自己的门牌等)

2. 是未得到原房主同意;

3. 申请房屋所有权,并且在兴讼时效期内原房主并未出现。(一般为12年)

综上所述,“租房20年房子归租户所有”,显然并不能成立,毕竟还付着租金呢,房东也是同意你住在房子里,所以并不能达成逆权侵占的条件。(但如果租了很久,房东早就消失不见,自己也没有支付房租,还是符合的。)

那么上面提到的“女子时隔28年才想起深圳买了套房”是否符合逆权侵占呢?这位原房主真该庆幸自己是在中国大陆买的房子,并没有逆权侵占这条法律条规。不然现住户已经完全满足前面两条条件...

其实,逆权侵占条例主要是为了惩罚某些业主任由自己的房屋或土地被第三者占用,不去收租甚至不闻不问,激活土地利用率,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虽然我国目前的基调为“住房不炒”,但不得不说中国大陆的法律对炒房客购房者还是非常有利的。

既没有房产税,也没有空置税,更没有逆权侵占。

炒房客囤房等待升值,完全不用担心各种税费加持,也不用担心房屋产权归宿,真可谓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目前世界范围内,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出台空置税,香港等地也已提上日程,可以更好的扼制炒房“资源浪费”。

而中国作为严打炒房的国家,何时变得这么“仁慈”?

其实归根结底的原因是...房地信息没有全国联网...(异地购房,没有贷款皆为首套房)

因为数据的不完善,同样也没有出台完善的界定标准,使得各种打击行动备受阻挠。

4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其中指出,要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这意味着市场监测将更加完善,加快实现全国房地产“一张网”的信息搭建。

其实,随着个税等登记制度的逐步完善,许多人都调侃最了解自己资产的人是“个税APP”。相信在未来,房产税、空置税等会逐步启动,这将有效地缓解高房价、暴涨暴跌等问题,让市场更趋于平缓。

不得不说,哪怕口号喊的再好,还得立法加持...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