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在自家露台上加装玻璃窗,被城管认定为是“违法搭建”,还被责令限期拆除。房主虽然拆了玻璃窗,却不认同城管的做法,于是一纸诉状将盘龙城管局告上法庭。昨日上午,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连门口都挤满了旁听的群众。 是否违法搭建? 家住昆明市穿金路988 号公园道1号 (论坛 新闻)小区的业主高先生称,2009 年3 月,因小区频频遭窃,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他在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露台上,加装了玻璃和防雨篷。2010 年12 月16 日,他看到自家车库的门上,被盘龙城管局贴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他12 月23 日前自行拆除露台上的玻璃窗